據學校教學管理文件規定,課程考試成績低于40分及參加補考不及格者,該課程需重修。重修流程如下:
1、 遞交重修申請到學院辦公室,重修課程為本學期的開課課程;
2、 查找課表找出相對應課程的上課時間、地點和跟讀班級,領取重修考勤表。
3、 跟班上課及考試。考完試後把重修考勤表交給任課老師。
注:已實習或工作的學生必須找相對應課程的老師完成五次以上作業,并有一次綜合大作業,作業合格者才能視為本科課程合格,填寫重修考勤表交教學管理科唐老師處。
重修辦理時間:本學期第三周開始第八周結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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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工程學院
2015年3月24日